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
校内各部门:
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责任,保证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和从严治党、一岗双责的落实,有效预防和遏制违规违纪腐败现象发生,经研究,因人事变动,学校决定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,现将落实廉政建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,成员名单如下:
组长:周积纯(党委书记)
常务副组长:肖 洁(校 长)
副 组 长:张红燕(党委委员)、彭志刚(党委委员)、左仁祥(党委委员)
成员:魏 清(监察室主任)
潘安童(办公室负责人)
蒋健萍(直属开放教育学院负责人)
周益平(教务处主任)
肖季烈(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人)
朱海香(龚全珍师德教育学院负责人、社区教育学院负责人)
李高峰(继续教育处负责人、资产管理公司经理)
欧阳喜云(教工旅行社负责人)
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,魏清兼任主任,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。
二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基本任务
1.按照学校党委部署,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学校办学、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、同落实、同考核;建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,落实党内监督制度,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。
2.严格实行责任追究,确保本级和下一级领导及其成员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、严重违法违纪问题;认真开展惩防体系构建工作。责任明晰、措施到位。
3.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。认真落实市委、市政府、市纪委、市教育局党委有关文件通知精神。
中共萍乡开放大学委员会
2024年3月11日